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党建工作经费的管理与使用,确保党建工作顺利开展,特制定本制度;
第二条 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应遵循合法、合规、专款专用、节约高效的原则。
第二章 经费来源
第三条 党建工作经费来源包括:
(一)年度商会会费收入的1%比例划拨;
(二)党员自愿缴纳的党费。
第三章 经费管理
第四条 党建经费实行专款专用、专人管理,实行会计出纳分设管理;
第五条 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,明细台账管理,定期对经费使用核算,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。
第四章 经费使用范围
第六条 党员教育培训和学习资料购买;
第七条 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,所产生的住宿费、伙食费、交通费、师资费、场地费、资料费等;
第八条 修缮党组织活动场所,为活动场所配置必要设施设备、书籍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。依据商会财务管理制度审批流程进行报销。
第九条 本制度经第一届四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,由理事会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