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云南省滇商总会(以下简称“总会”)信息发布管理,规范信息采编、审核、发布流程,确保发布内容的政治性、准确性、权威性和安全性,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总会相关管理制度,结合宣传工作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总会官方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视频号及其他官方新媒体平台发布的所有信息内容,包括但不限于新闻稿件、通知公告、政策解读、人物专访、活动报道、视频图文等。
第三条 所有拟发布信息必须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制和“三审三校”制度,未经审核校对的内容一律不得发布。坚持“分级审核、先审后发”的工作原则,确保内容导向正确、数据准确、文字规范、发布合规。
第四条 总会宣传部为“三审三校”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,负责信息内容的采编、送审、校对及发布管理。
第五条 信息发布实行分级审核机制,根据稿件涉及内容的重要程度,分为三级审核机制和四级审核机制两种类型。
第二章 三级审核机制(适用于常规报道)
第六条 适用范围:总会日常工作会议报道、会员企业动态、行业资讯、一般性活动报道、通知公告等不涉及重要领导的常规宣传内容。
第七条 三级审核流程:
(一)第一审(采编人员自审)
由宣传部部长作为采编责任人,负责稿件的撰写、素材收集整理和内容编辑;
对稿件的政治导向进行初步把关,确保内容积极健康,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;
核实稿件中的基本信息,包括时间、地点、人物、事件、经过等,确保基本事实准确;
检查稿件基本结构、逻辑层次和语言表达,确保文通字顺;
对稿件中涉及的数据、引文、人名、职务、单位名称等进行初步核实;
完成稿件撰写后,进入二审环节。
(二)第二审(同事互审)
发工作群,由总会秘书处稿件相关的其他领导及同事对稿件进行交叉审核;
从不同角度审视稿件内容,发现采编人员可能遗漏的问题;
对稿件政治方向和意识形态进行把关,审查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内容;
审核稿件中涉及的重要数据、核心事实、政策表述等是否准确无误;
对稿件结构、文字表述进行优化建议,指出存在问题并反馈修改;
审核通过后,进入三审环节。
(三)第三审(分管领导或相关政府领导终审)
发工作群,由总会秘书长承担终审职责;
对稿件政治方向、舆论导向进行最终审定;
对稿件涉及全局性、方向性的内容进行最终把关;
审定稿件是否适宜公开发布,评估发布后可能产生的社会反响;
特殊情况:涉及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解读、涉及总会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人事安排、涉及突发事件或敏感议题的稿件,以及涉及省、市重要领导出席或讲话的宣传报道,州市重大活动的宣传内容,稿件经分管领导复审通过后,还需报送相关政府领导进行终审;
终审通过后,稿件方可进入校对环节。
第三章 三校流程
第七条 所有稿件经审核通过后,须严格执行三校流程。
第八条 一校(初校):由稿件采编人员承担。
对稿件逐字逐句进行通读校对,检查错别字、多字、漏字、标点符号使用不当等问题;
检查数字、日期、计量单位等用法是否规范统一;
检查人名、地名、机构名称、职务称谓等专有名词是否准确一致;
检查文章各级标题、段落格式是否规范;
在校对稿上规范标注修改痕迹,完成初校后提交二校。
第九条 二校(复校):由总会秘书处稿件相关的其他领导及同事承担,实行交叉校对。
在初校基础上进行全面复核,重点检查初校遗留问题是否已修正;
通篇检查全文语法、修辞、逻辑问题,确保语言流畅、表达准确;
核对文中引用的政策法规、文件名称及文号是否准确无误;
核查稿件中涉及的数据是否前后一致、计算是否准确;
检查配图、图表与正文内容是否对应一致,图片说明是否准确;
对版面格式、字体字号等排版规范进行检查;
完成复校后提交三校。
第十条 三校(终校):由总会秘书长承担。
对稿件进行发布前的最终校对,确保全文零差错;
检查标题、导语、正文核心信息是否准确、突出;
审校稿件整体质量,确保内容与形式均达到发布标准;
对稿件中涉及的所有信息做最终核实确认,确认无误后方可发布。
第四章 各环节人员职责
第十一条 采编人员(宣传部部长)职责:
严格遵守本制度各项规定,对稿件内容负直接责任;
按要求完成稿件的采访、撰写、编辑和初校工作;
对稿件基本事实的真实性、准确性负责;
对审校过程中提出的修改意见认真整改落实;
做好稿件及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。
第十二条 互审人员(总会秘书处相关领导及同事)职责:
认真履行交叉审核职责,客观公正地提出审核意见;
从不同角度审视稿件,发现并指出潜在问题;
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如实记录并反馈。
第十三条 秘书长(分管领导)职责:
认真履行终审(三级审核机制)、复审(四级审核机制)以及终校职责;
对分管领域信息发布工作负领导责任;
对稿件政治方向、舆论导向进行把关;
对涉及重要事项的稿件严格审核、严格把关。
第十四条 相关政府领导(四级审核终审人)职责:
对涉及省、市重要领导及州市重大活动的稿件进行最终审定;
对稿件涉及的政策方向、官方表述、对外口径等进行把关;
审定稿件是否适宜对外公开发布。
第五章 特殊情形处理
第十五条 转载稿件审核:转载官方媒体或其他权威渠道发布的稿件,须注明来源出处,转载前仍需按本制度“三审三校”程序进行审核,重点审核转载内容是否完整准确、是否符合转载授权规定。
第十六条 时效性稿件处理:对于时效性要求较高的活动报道类稿件,可适当压缩各环节用时,但不得简化或跳过任一审核校对环节。相关部门应加强沟通协调,确保流程高效运转。
第十七条 外聘人员供稿审核:总会外部人员投稿或供稿的,采编人员须对稿件进行核实编辑后,再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核流程办理。
第十八条 视频及多媒体内容审核:视频、音频、H5、长图等多形态内容产品的审核,参照本制度执行。审核重点包括:画面内容是否合规、字幕文字是否准确、配音解说是否恰当、背景音乐是否涉及版权等。
第六章 责任追究
第十九条 责任追究:
未严格执行“三审三校”制度导致信息发布出现差错的,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;
发布内容出现政治性、导向性错误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,依纪依规严肃处理;
因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发布内容失实、数据错误、表述不当的,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;
违反信息安全保密规定,发布涉密信息或敏感信息的,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总会有关规定追究责任;
各环节审核人员应明确签署“同意发布”或“建议修改后重新送审”等意见。任一环节提出修改意见的,稿件应返回上一环节或采编人员处修改,修改后重新提交该环节审核;涉及重大内容改动的,应重新走完整审核流程。
第七章 附则
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滇商总会宣传部负责解释和修订。
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